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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运输毒品152克 两案犯均处刑15年

时间:2013-01-08 11:0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一个销售毒品,一个购买并运输毒品,日前,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毒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涂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案情回放】
    涂某系无业人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2009年10月刑满释放;另一无业人员张某,从20岁起因犯抢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被3次处以刑罚,2010年5月刑满释放。
    2011年3月3日,张某以贩卖毒品为目的,携带现金人民币4.5万余元,与同行人王某(另案处理)从铁路南京站乘坐火车,经铁路合肥站转车前往湖北省武汉市购买毒品。当晚22时许,张某抵达铁路汉口站后,即用手机与涂某联系购买毒品事宜,并按涂某要求与王某前往武汉市黄石路后入住附近的某宾馆。当晚23时许,涂某指派杨某(另案处理)将张某从宾馆接至其所在公寓一房间内。张某在试吸过涂某提供的“冰毒”样品后,决定购买并与涂某商定了购毒数量、价格,随后返回宾馆等候涂某的消息。经多次电话联系,涂某于次日凌晨以后,先后分三次在一杂货店门口将150余克毒品“冰毒”贩卖给张某,张则先后共支付现金人民币4.5万元。交易完成后,涂某应张某的要求,带其至公寓另一房间内,将全部毒品进行了称重确认。尔后,张某与王某会合赶至铁路汉口站购票返回。当日8时许,张某携带毒品,与王某持票一同登上由汉口开往南京的旅客列车,就座于10号车厢。当列车运行至麻城北与金寨区间时,合肥公安处乘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张某行为异常,经对其检查,当场从其上衣内侧口袋内查获晶体状可疑物品共6袋,遂将其抓获。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晶体状可疑物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净重152克。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交代了涂某的联络方式。后经侦查,公安机关在武汉市汉口区一国际酒店内将涂某抓获归案。
【以案说法】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非法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以贩卖为目的而予以非法收买,并利用交通工具进行非法运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两被告人均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毒品犯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均应当从重处罚。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辞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六十七条 ……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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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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