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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时间:2013-01-28 10:1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北京1月25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25日下午召开会议,对2011年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进行验收,对今后司法调研重大课题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确定的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共有17个,由21个课题组承担。为保证课题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2011年司法调研重大课题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调研报告的验收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主要业务庭室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成立后,制定了验收工作方案,严格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严把成果质量。该院首先由31位特邀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评审,再组织专家集体研究确定课题报告等级。今天的验收会上,经评议表决,16份调研报告合格,5份报告需要修改后再提交评议。
  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从2005年实行课题公开招标制度以来,共发布课题108项,2005-2010年已经通过验收的76项课题全部实现了有效转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调研课题的“应用性”,特别关注调研成果的转化,努力将经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调研成果转化为立法依据、领导决策依据、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或司法建议文件,使司法调研课题成为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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