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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助拳”被打死 朋友义气要不得

时间:2016-03-18 14:0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2006年1月26日晚黄某(被害人)在回家途中见到自己的朋友邱某与黄某乙持械路过,经邱某说明是其在萧县闫集镇粉寺村桃园饭店吃饭期间与邵某、邱某甲等人产生摩擦,遂被邵某等人打跑,现在纠集朋友回去报仇,邀请黄某一同前往。黄某平时与邱某关系甚好,于是答应一起前往“助拳”。

  邱某等人返回饭店后又将邵某等人打跑,后黄某独自离开至桃园村北商店附近。正好碰见邵某等人回来报复,邵某与邱某甲指示其同伙持棍一起殴打黄某,致黄某当场死亡。事后邵某与邱某甲等人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5年8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分别判处邵某、邱某甲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

  朋友间讲义气互相帮助本事好事一桩,但受朋友邀请“助拳”去打架,反而赔了性命,真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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