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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公益检察守护裸鲤资源活动

时间:2019-07-04 10:2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来源:法制日报

为充分汇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服务保障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中的公益保护合力,推动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持续增长,夯实筑牢青海湖生态安全屏障,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省农业农村厅、海北州人民政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共同在海北州刚察县“湟鱼家园”举行“公益检察守护青海湖裸鲤”主题增殖放流活动暨“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北州委书记尼玛卓玛,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玉虎及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哈承科出席活动并为“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海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刘宝春等领导致辞。青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杰主持仪式。

青海湖裸鲤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中唯一的大型野生经济鱼类,在青海湖“鱼鸟共生”生态系统中发挥着独特、核心作用,对确保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活动中,各单位就如何牢固树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环青海湖二期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公益保护职能;如何以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为桥梁与纽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青海湖裸鲤生态保护模式;如何完善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鉴定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与深度探讨,并实地察看了沙柳泉吉河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实验站建设情况,放流了100万尾青海湖裸鲤鱼苗。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领导,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海北州、刚察县相关单位领导应邀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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