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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沉迷赌博债台高筑 伪造公章贷款被判刑

时间:2015-01-22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沉迷赌博,债台高筑,辅警邱某为还赌债竟伙同他人伪造派出所公章,并多次使用伪造公章制作“收入证明”,在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近十万元。1月21日,记者从江苏省常熟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邱某、聂某、周某因犯伪造国家印章罪,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邱某是常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一名辅警,2013年开始沉迷上一款赌博游戏,欠下高额赌债。为还赌债,邱某开始四处借款,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理聂某。由于申请贷款需要盖有单位印章的收入证明,邱某怕同事问起原因,对此颇有顾虑,便打算作罢。

  2013年11月25日,邱某再次来到聂某所在的小贷公司,对方悄悄告诉其“要是收入证明实在盖不到章,我可以帮你弄一个,不过要交200元钱”,邱某当即答应了。后聂某电话联系了刻章人周某伪造了“常熟市某派出所”公章一枚,邱某也成功用盖有该枚印章的收入证明贷款2万元。后经聂某介绍,邱某采用同样方式又在另一家小贷公司贷款2.5万元。事后邱某害怕事迹败露将伪造的印章丢弃。

  但好景不长,贷款很快被邱某输光了,面对债主和小贷公司的催款,尝到甜头的邱某准备故技重施。2014年3月中下旬,邱某再次联系聂某,并要求再伪造一枚“常熟市某派出所”印章,后再次以同样的方式,顺利在两家小贷公司贷款4.5万元。

  沉迷赌博,邱某所欠下的债务早已是个无底洞,2014年6月11日,邱某自知根本无力偿还贷款,又戒不掉赌瘾,遂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警方根据线索将被告人聂某和周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被告人邱某、聂某、周某共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系共同犯罪,应依法分别予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三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常熟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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