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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1-03-29 13:5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财教〔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我们对《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10315/001e3741a2cc0ee9596a01.doc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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