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顾问 >

丧子后丈夫不露面 妻子诉离婚获支持

时间:2014-11-12 10:2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福建省连城县一男子丧子后与妻子玩失踪,妻子起诉要与其离婚。11月11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妻子的诉请。

  罗女士诉称,其于2006年8月份经人介绍与丈夫认识,三个月后双方在乡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并开始共同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罗女士坐月子期间,因自身体弱,奶水不够,丈夫就时常羞辱指责她,稍有争辩就遭到丈夫的殴打。当孩子两周岁时,丈夫经常以开车在外为由长期不回家,即便回家也只是看一眼儿子而对罗女士不理不睬,后来罗女士才发现丈夫有外遇。罗女士当时念及年幼的孩子,没有提出离婚。2011年年底,儿子在玩耍时不幸坠楼死亡。罗女士经受不起丧子打击回到娘家暂住,丈夫对她不闻不问,双方互不联系分居两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于2006年8月份经人介绍认识,认识后于2006年11月14日登记结婚,婚姻感情基础一般。虽然双方在长期互相扶持的夫妻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但是双方未注意夫妻感情的培养,导致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特别是婚生子因意外事故死亡,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现丈夫又下落不明,罗女士坚决要求离婚,和好已无希望,对罗女士请求要求与丈夫离婚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