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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生产中违规操作 致工友死亡获刑六个月

时间:2015-02-05 13:24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相关安全规定,致使工友死亡,行为人徐某日前被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徐某本系某工地电工。2012年8月2日5时许,在密云县大城子镇某隧道工地内,徐某在未采取措施固定搅拌机料斗,在未确定维修作业人员杜某离开搅拌机料斗工作范围的情况下,盲目指挥搅拌机操作员启动设备,致使其工友杜某被料斗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徐某的违规操作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后,徐某所在的施工队已经赔偿杜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5万元。

  庭审中,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鉴于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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