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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最新股权转让情况

时间:2013-01-20 20:21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一位接近支付宝的消息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证实,2009年首次从Alipay转出七成股份给浙江阿里巴巴,参考了国家对商业银行外资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银监会对外资参股银行是单一股东不超过20%,合计不超过25%。

  不到一周后,支付宝增资扩股, Alipay和浙江阿里巴巴对等增资,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

  其时,卡罗尔・巴茨刚刚就任雅虎CEO不足半年。雅虎并未披露有关支付宝股权转让和增资事宜。

  2010年6月,央行出台了涉及了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列举了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条件,为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申请牌照开了一个口子――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前述支付宝消息人士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支付宝针对“另行规定”迅速与央行各层面沟通,得到答复:有外资持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要获得支付牌照,必须走国务院的通道”。

  与其以合资身份去国务院搏牌,不如变成纯内资公司走正常程序拿牌。2010年8月6日,Alipay将支付宝3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作价1.6498亿元,依据是2010年5月31日的评估价。交易完成后,支付宝(中国)变成浙江阿里巴巴的全资子公司。

  转让发生在一个关键日期之前。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四个席位,管理层、雅虎和软银是按2∶1∶1分配席位。按照双方协议,2010年10月起,雅虎有权增补一名董事,与管理层的董事席位一样多。雅虎尚未行使这一权利。

  “每一步转让,肯定都会跟阿里巴巴集团股东有事前沟通。”前述支付宝消息人士向财新《新世纪》记者强调,从转让70%股权到全部转出的过程,“都应该已经获得雅虎的认可”。

  不过,雅虎5月13日发表声明称,在3月31日被告知支付宝变动。变动此举未通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没有征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从声明来看,如果马云和阿里巴巴集团之前曾就支付宝股权重组一事与雅虎方面有过沟通,这种沟通也是私下的,没有上升到双方的董事会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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