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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半市场的股权法律纠纷

时间:2013-01-20 20:2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从一级半市场的法律纠纷来看,主要有以下法律问题:
  第一,违反了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属于场外交易的非法活动,应当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有关中介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或者产权经纪公司)或为投资者设定法律陷阱或欺骗投资者,非法获取利益,从刑事上,有可能构成刑事诈骗行为,此时,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可以立案侦察;行政上,则也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的行为,工商部门对此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而在民事上,则应当向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于通过这些投资管理公司和中介公司所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都是非法行为。因此,从法律上来讲,该等合同包括委托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都应当是无效合同,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收款方返还相关款项。如果对方有过错,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当然,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这些投资管理公司往往只是空壳,如果不具备偿还能力,那么将无法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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