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解答实务 >

今日头条不满搜狐“中国第一”等宣传上诉索赔

时间:2014-09-26 10:0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不满搜狐自称“中国第一”、“用户量第一”,“今日头条”以虚假宣传为由将搜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其和搜狐都是经营移动设备新闻客户端应用程序的互联网公司,但搜狐长期在其客户端应用程序中、电脑下载页面及宣传视频中以“中国第一的新闻客户端”、“用户量第一的新闻客户端”和“中国最大的移动媒体平台”自称和宣传其产品。因原、被告双方均为从事新闻客户端经营的营利性企业,相互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而搜狐公然采用“中国第一”、“用户量第一”和“中国最大”等广告词语,不仅使消费者对搜狐的产品和服务产生误解,还在不适当地抬高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客观上也贬低了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

  “今日头条”认为,搜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法,也同时构成对原告和其他同行业者的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原告和其他同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要求判令搜狐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在搜狐网首页的显著位置连续发表更正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