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解答实务 >

洗衣粉包装印"QQ企鹅" 腾讯起诉维护著作权

时间:2014-10-29 10: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因“京白”洗衣粉外包装印有QQ企鹅标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景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琪嘉日化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

  原告诉称,原告系“QQ企鹅”生活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该“Q哥哥”,“Q妹妹”卡通形象于2000年8月15日创作完成,于2001年6月20日在广东省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颁发了登记证书。原告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就开始在QQ即时通讯服务中将上述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几乎每一台电脑的右下角都活跃着原告的QQ企鹅标志。该卡通形象深受大众喜爱,有很高的知名度,于2006年1月12日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于2006年8月4日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于2009年4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告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景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被告安徽琪嘉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京白”洗衣粉使用了原告的上述作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京白”洗衣粉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