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通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确认的劳动应与其他职工的劳动债权平等对待,不享有优先于其他职工获得的权利。因此,在未就全体职工劳动债权予以清偿的情况下,少数职工持生效裁决要求清算组提前清偿劳动债权的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