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倒闭、、解散、停业后涉及增值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 288号)是这样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的,对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的部分,不再退税。
对倒闭、、解散、停业后涉及增值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 288号)是这样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倒闭、破产、解散、停业的,对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的部分,不再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