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破产清算 >

陕西汉中企业破产清算组副组长贪污公款获刑4年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本报汉中讯 (白平 记者 李杰 王仕伟) 记者昨日从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获悉,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组副组长职务的原汉台区经贸局局长李京山,不但不维护国家利益,反而和破产企业法人代表勾结采取隐瞒收入及虚列债权等手段贪污破产清算款,先后两次贪污8万元,该院近日以贪污罪

 本报汉中讯 (白平 记者 李杰 王仕伟) 记者昨日从汉中市汉台区法院获悉,担任企业副组长职务的原汉台区经贸局局长李京山,不但不维护国家利益,反而和破产企业法人代表勾结采取隐瞒收入及虚列等手段贪污破产清算款,先后两次贪污8万元,该院近日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李京山有期徒刑4年。

  法
院审理认为,李京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汉中市电石厂破产清算组主持工作的副组长,不维护国家利益,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隐瞒收入,虚列债务的手段贪污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对李京山作出上述判决。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