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破产清算 >

公司清算程序之四:清理公司财产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1)清算组应对公司财产进行分类,按照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办公设备等类别编制财产清单,核实每一类别项下标明资产的权利人,是否有相应的产权证书(如有,注明产权证号),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等。 (2)清算组应核对公司财产。主

(1)应对公司财产进行分类,按照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办公设备等类别编制财产清单,核实每一类别项下标明资产的权利人,是否有相应的产权证书(如有,注明产权证号),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等。

 

(2)清算组应核对公司财产。主要核对公司账面记载的财产与实有财产是否一致,以及现有财产是否都是公司的财产,是否有他人的财产,如有他人财产,应妥善处理,以免在结束后,财产权利人与公司股东发生纠纷。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