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的含义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公司因资不抵债而清算的案件,若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则为自愿性申请;若由人提出,则为非自愿性申请。我国《破产法》规定,债务企业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公司亏损情况,提交有关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的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