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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是什么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破产清算的含义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公司因资不抵债而清算的案件,若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则为自愿性申请;若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则为非自愿性申请。我国《破产法》规定,债务企业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公司亏损情况,

  清算的含义

  企业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而进行清算。公司因资不抵债而清算的案件,若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则为自愿性申请;若由人提出,则为非自愿性申请。我国《破产法》规定,债务企业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说明公司亏损情况,提交有关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破产清算的程序

  1.成立;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的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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