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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走破产清算程序保护自己利益破产清算流程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应当走破产清算程序保护自己利益--答丁可儿2008-12-15 14:09您好!冒昧请教您一下。我们是一家批发服装面料的纺织贸易公司,在2006年底,把布卖给一家服装厂,在双方交易之前,口头协议,买方应在收到货后五十天以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应当走清算程序保护自己利益--答丁可儿2008-12-15 14:09您好!冒昧请教您一下。我们是一家批发服装面料的纺织贸易公司,在2006年底,把布卖给一家服装厂,在双方交易之前,口头协议,买方应在收到货后五十天以内,付清全部货款人民币56万。但在货交完后,买方没有按期付款,只付了10多万,在我司一再的催付下,买方公司又陆续付了30多万。至今年10月份,还有7万多未付,且以各种理由推托,我司只好向法院提出起诉,在法院判决后,买方又提出上诉,目的在于拖时间。服装厂在今年9月份,以要跟我司核对帐目为由,核对后以公司名义写了一张欠条,但现在,据我们调查所知,他们这家公司原属的资产已于上半年大部分转移出去了,公司只剩下些不值钱的设备。这家公司也正申请破产。就我们了解到的,这家公司欠的不只我们一家,还有另外大大小小十几家,估计欠款有二百多万,很多被欠的公司或个人也都是于9月份跟他们重新核对帐目,欠条也一样是以公司的名义落款重新写的。如果我们胜诉了,也是拿不到钱的,这样的话,我们几家被欠的公司是不是可以联合再告他转移资产的这种行为?因为,他跟我们的交易都是在其有资产的情况下做的,然后把资产转移后再申请破产,这是不是一种欺诈行为?麻烦您了,谢谢!
    你们联合其他债权人告服装产转移财产(caichan)的做法,没有意义,也行不通。
    第一,服装厂转移财产(caichan)的原因是什么,你们很难掌握证据?服装厂转移财产的原因很多,可能是厂领导将公司财产挪为己用,可能是服装厂在别处购买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支出了,也可能是服装厂将这些钱还了其他单位的到期债务。这些情况,那笔支出应该,那笔不应该,你们看不到服装厂的账本,很难掌握。
    第二,服装厂转移财产和你们的利益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法院判决服装厂还你们的钱,服装厂因为转移了财产你们应得的钱无法执行,到那时才能说服装厂转移财产和你们有关。在这之前,法院无法认定服装厂转移财产的行为和你们有关,因此,你们不具备原告资格。
    服装厂资产转以后在申请破产,不属于欺诈行为,属于妨碍破产清算行为。
    你们应当走破产清算程序保护自己利益。
    如果被告申请破产或者你们债权人申请服装厂破产。法院应当指定接管服装厂的财产和账目。
    我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第二十四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你们认为服装厂有转移财产嫌疑,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进入破产程序后,服装厂要把账目交出来。管理人要召集债权人会议。你们的问题应当在债权人会议上提出来,由管理人去查这些账目的去向。管理人是法院指定的律师和会计师,只有他们才能查清。
    我国《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的;
    根据以上规定,服装厂真的有先转移财产后申请破产的行为,由管理人查清后,管理人有权利要求法院追回来。
    法院把以上财产追回来后,能够清偿到期债务的,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追回的财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用这些财产按比例清偿债务人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2008-12-15 17:45
    学习了,谢谢您!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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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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