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仅做题型参考)一、单项案例分析(35分)某企业生产微波灶,且供不应求,为扩大生产能力。欲进行新建一条生产线,财务科长李文负责该项工作。经调查与测算有关部门取得下列资料:1、资料:①生产线的初始投资为200万元,一次投入。投产后,生产线可运行5年,5年后残值为零。每年生产微波灶10000台,每台售价500元。该的产品年总成本构成情况如下:原材料费400万元,工资费30万元,管理费20万元,折旧费40万元。②经测算该企业的资金成本率为8%2、要求(1)采用净现值法进行评价(2)你认为该方案是否可行?(3)你认为还应考虑哪些因素?二、综合案例分析(65分)根据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理论及有关资料对下面的案例进行分析湖南湘潭电缆厂在1992年前是一个年产值为25亿元人民币的全国大型一类电线电缆骨干企业,曾位居全国500家重点企业之列。1995年5月后,以陈海燕为首的一批蛀虫钻进了"湘缆(xianglan)",从此该公司陷入困境,至1998年上半年,集团产值较上年同期下降55%,销售收入下降70%,增加亏损5000余万元,职工生活无保障,集团决策层9名领导有8名提出集体辞职。同年9月上旬,由国务院派出的稽查特派员来"湘缆(xianglan)"查办此案。审计表明,"湘缆"集团实有资产10.46亿元,总负债达12.02亿元,严重资不抵债。检察机关进一步查明,作为党委书记兼总的陈某主管"湘缆"1000天,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湘缆"竟亏损3.61亿元,平均每天亏损36万元。又据报道,湖南省审计厅和湘潭市审计局经过1年零5个月的艰辛工作,对"湘缆"集团28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延伸审计调查了与"湘缆"集团有经济往来的大阳股份公司等7家陈某等人私营、合伙经营公司的账目,彻底查明了以陈某为首的特大经济犯罪案的主要犯罪事实: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狡诈的手段,挪用公款90次,总计金额4700余万元,,贪污侵吞公款43万余元,虚开增值税发票113份,造成国家税收实际损失175万元,偷税45万余元。"湘缆"被迫进入清算程序,。该企业基本情况在"湘缆",陈某从1995年5月起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到"湘缆"任职,作为国有独资企业"湘缆"的领导,陈集党委书记、厂长、总经理于一身。1992年10月,陈某在申请辞职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弃厂离职,与李某等人参加由香港良乐等公司合资筹建的深圳大阳电工公司,并利用他们原在"湘缆"掌握的技术生命线和业务关系,挤占"湘缆"市场,陈某这样一个不守厂规,背弃"湘缆",私欲膨胀的人,利用地方政界的某种关系,弄虚作假,投机钻营,一度成为湖南炙手可热的企业家,在其转干不到八个月,就由一名工人摇身一变成为厅级干部。在任期间,陈某惟我独尊。奉行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护士mm照片。对不听招呼的财务人员,随意撤换,内审部门提供的审计报告不合意的不予签发,内审机构形同虚设,湘缆原来的审计处长因为审计了他曾任职的公司,,揭露了亏损的真相而被撤职,。陈某还将私营公司的亲信和骨干都安插到湘缆的各个重要岗位任职,如陆续将亲信任命为"湘缆"控股承包经营的大阳电磁线公司总经理,全湘公司的总经理。陈某同时任"湘缆"总经理与某私营公司老板。以采用"高进低出"手段从私营企业购进高价原材料,而后将"湘缆"产品低价售给其私营企业。陈海燕上台前的几年,该企业7个审计人员每年可以为企业挽回近千万元的损失。而陈某上台后,内审机构便形同虚设,"湘缆"原来的审计处长因为揭露了真实情况而被撤职,一本道。因此,"湘缆"的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可以说是名存实亡。该企业的制度完备:具有1、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2、完整的簿记制度;3、严格的核对制度,;4、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5、定期资产盘点制度。,由于陈某大权在握,对不听招呼的会计人员随意撤换,擅自挪用、侵吞公款,会计系统的监督作用遭到严重破坏。使"湘缆"的会计系统已成为陈某粉饰业绩,攫取功名的法宝。在"湘缆"集团,管理相当混乱,各项制度形同虚设,陈某及其同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43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113份,,造成国家税收实际损失175万余元,偷税45万余元。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