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华夏(huaxia)证券清算获受理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8-08-1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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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华夏(huaxia)证券破产清算申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华夏证券破产清算申请。记者18日从二中院获悉,此案是这家法院继中国科技证券破产立案后受理的第二家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据介绍,华夏证券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曾为我国3大证券公司之一,目前为27亿余元,共有54家股东,下设91家营业部和24家证券服务部,有近200家债权人。华夏证券公司由于经营管
截至2007年10月底,华夏证券公司审计调整后资产总额为38.18亿元,负债总额为89.86亿元,净资产为-51.67亿元。华夏证券公司已构成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到期债务。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发函同意华夏证券公司依法申请破产。
2008年4月30日,华夏证券公司清算组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二中院申请宣告华夏证券公司破产还债。
迄今为止,二中院已受理了两起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此前的中科证券公司破产程序进展顺利,已通过第一次财产分配方案。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