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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后没支付的债务,股东还要偿还吗?破产清算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pochan)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破产(pochan)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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