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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书CC破产清算申请书南方证券破产清算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本律师系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代理律师。因S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对A公司负有巨额债务。 S公司曾将其所有的位于B区114号的房产抵押予A公司。后因S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巨额债务,已达资不抵债,故债权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本律师系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代理律师。因S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对A公司负有巨额债务。
    S公司曾将其所有的位于B区114号的房产抵押予A公司。后因S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巨额债务,已达资不抵债,故人向法院申请S公司。法院经审查后,裁定S并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1月30日。
    本律师从报纸获知H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对S公司的房产公告选定拆迁评估机构。对此。
    本律师经搜索,发现:1、建设局于二OO年一月二十二日颁发建设局(拆许)字2010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称"因建设H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需要,经建设局(拆许)字2010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
    由H公司对下列范围实施房屋拆迁。"。
    且。
    拆迁范围含"114(S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建设局于二OO年一月二十二日发出建停函(2010)第7号《关于城建设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函》。
    称"根据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yongdi)规划许可证批准"。3、查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yongdi)规划许可证。
    该证系规划局于2010年6月2日颁发予H公司。
    用地性质是商业、旅游配套设施、居住用地,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54380平方米,且称(原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注销)。但在规划局网站中未发现该证的"批中公示"。4、查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
    该证系规划局于2010年6月2日颁发予B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是商业、旅游配套设施、居住用地。
    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55895平方米。但在规划局网站中未发现该证的"批中公示"。5、查得规划局于2010年1月26日发布《H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公示》。6、根据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称系《城乡规划法》第37条、38条规定而颁发。
    第37条系述及划拨方式用地。
    第38条系述及出让方式用地。经查国土资源局网站。
    未发现S公司所涉土地已经出让;再查,国土资源局网站,发现有:"2010年4-5月已批准划拨供地项目。
    用地单位为H镇保护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H镇办),建设项目为H古街保护性修复工程。
    建设用地座落B区*社区。
    用地面积23.09443公顷(注:即为230944.3平方米)。据知:S公司原用地系划拨。
    使用权人系D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后D公司并回为C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集团)。鉴于上述情形。
    且本律师作为公民亦有权直接申请有关政务信息公开。
    故本律师特申请如下政务信息公开:1、向国土局申请如下政务信息公开:1.1、贵国土局2010年5月批准划拨予H镇办的23.09443公顷土地。
    是否包括S公司的用地?1.2、假如贵局上述划拨用地包括S公司的用地。
    请贵局提供决定划拨所依据的所有基础文件。换言之。
    如是H镇办向贵局申请。
    请提供H镇办提交的所有文件。如是贵局根据某部门的指示或贵局的工作计划而直接决定。
    请提供某部门的指示或贵局的工作计划。1.3、请提供决定上述划拨的所依据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1.4、假如贵局上述划拨用地包括S公司的用地,贵局在划拨前。
    对原属于D公司(及其后C集团)的该用地是否依法采取了变更程序?请贵局提供该变更程序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1.5、贵局上述划拨用地的用地性质是如何?用地性质是否包括"居住用地"?1.6、假如用地性质包括"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请提供贵局有权以划拨方式将上述土地直接划拨予H镇办以作为居住用地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1.7、贵局在决定如上划拨时,是否应当征询该划拨地块所涉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抵押权人(均属该地块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假如不需要征询。
    请提供详细法律规定。2、本律师特向规划局申请如下政务信息公开:2.1、请提供贵局颁发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依据的所有基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H公司、B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贵局申请提交的所有文件)、及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
    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请提供贵局有权直接将所涉用地的用地性质确定为"商业、旅游配套设施、居住用地"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2.3、请提供贵局颁发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入行"批中公示"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何时、何方式入行公示)(注:经查阅贵局网站。
    未发现贵局入行"批中公示"的记录。如贵局事后补办。
    现有电子证据的科学技术能够发现是原有或补办。)2.4、请提供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为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有基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H公司、B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贵局申请提交的所有文件;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55895平方米何以变更为约154380平方米;用地单位何以从B投资发展有限为H公司)、及所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2.5、请提供:国土局划拨用地的用地单位为"H镇办"。
    而贵局地字第320201200800214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是B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入而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是H公司(即:国土局与规划局确定的用地单位不一致)所依据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2.6、请提供贵局2010年1月26日发布的《H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公示》全部文件。3、本律师特向建设局申请如下政务信息公开:3.1、请提供颁发(拆许)字2010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所有基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H公司向贵局申请提交的所有文件)、及所依据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
    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
    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亦有遵守该法及审查有关前置文件是否符合该法的义务、责任,故请提供贵局在未审查见有所涉地块入行出让方式而用地性质却为"商业、旅游配套设施、居住用地"的情形下。
    贵局却颁发(拆许)字2010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详细法律规定及程序规定。需要申明:在基于如上认为规划局颁发的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在众多涉嫌违法处(包括但不限于:国土局划拨用地的用地单位为"H镇办",而规划局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是却是H公司;有关土地未经出让。
    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性质却是"商业、旅游配套设施、居住用地")。
    贵局颁发(拆许)字2010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亦涉嫌违法。
    贵局入而决定拆迁评估单位的公告亦涉嫌违法,本律师特代表A公司提出异议。
    必要时将代表A公司依法对国土资源局2010年5月的划拨S公司所涉地块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对规划局颁发地字第3202012009001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详细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
    本律师将向有关行政效能部门报告。
    必要时。
    信息公开申请书2010-2-1 1:19:00阅读数次:51
    信息公开申请书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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