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破产清算 >

成立清算委员会

时间:2011-03-31 10:1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法律、财务等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清算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审批机关委托部门指定。 清算委员会成员需报审批部门备案。

由企业审批机关或其委托部门组织中外投资者、有关机关的代表和法律、财务等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清算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审批机关委托部门指定。
  清算委员会成员需报审批部门备案。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