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情况;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人的情况;包括公告的次数、首次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
地点。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1、债权的清收情况;2、债务的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的承担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
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
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