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近期审理中发现的涉民生社会问题,集中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徐娟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建议能否发挥作用,取决于相关单位的重视程度。
时值春运,在网上买火车票、订打折机票的人逐渐增多,由此引发了一些纠纷。朝阳法院就近日审理的一起此类案件向航空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以更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格式条款。
原告刘女士起诉被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返还机票款630元,理由之一是没有注意到网站上关于“快乐飞”机票的使用条件提示。
南航认为,“快乐飞”等低折扣票是公司的一种促销方式。在订机票时已经提示,部分打折机票购买后不得退改签。但刘女士表示,几次订票都没有看到这样的提示。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徐娟解释说,这样判决是因为,“目前航空公司的这种规则受法律保护”。
不过,朝阳法院向南航发出司法建议。法院认为南航网站机票价格网页中,机票价格对话框显示方式还有继续完善的空间。如可将该对话框的面积增大、对话框中的文字采取动画、加色等更醒目的方式设计,以便引起购票人注意。
据了解,2008年以来,朝阳法院共向相关单位发送371份司法建议,涉及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各个方面。
“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有限,有些问题法院无法解决。这时候,法院便会利用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解决。”朝阳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晓东介绍。
据了解,朝阳法院已开展了4年的司法建议工作,确实解决了部分行业内因制度不规范引发的纠纷。
此前,朝阳法院通过受理一起储户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案件,发现银行逢月底31日不计算存款利息。法院认为这种做法对储户不公平,便给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发放司法建议函。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接受了司法建议,给予储户31天计息。
“如果单位重视,司法建议的效果就比较明显。但更多单位对司法建议函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陈晓东说,4年间,朝阳法院发放的371份司法建议,只有40%左右得到反馈。
另外,司法建议在发出以后,接收单位如何回复?多长时间回复?要不要整改?司法建议有无强制力?陈晓东认为,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