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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

时间:2012-02-28 10:5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最高检高度重视办理议案建议代表委员:深受鼓舞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共提出111件议案、提案和建议,高检院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

来自高检院的故事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姜健

“派员千里迢迢来答复,让人感动”

  “高检院派员亲临曲阜,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建议,让人感动。这是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的最好例证,使我深受鼓舞。”2月23日,回忆起高检院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十分感慨。

  在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姜健对检察机关提出了两条建议:“关于在检察院实行建立办案说情报告制度的建议”和“关于在检察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高检院办理。

  在提出这两条建议之前,姜健做了大量调研。她专门到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检察院进行调研,发现这两个检察院实行的这两项制度强化了自我监督,给检察干警带来了动力和工作热情,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有益尝试,值得全国借鉴和推广。

  “建议交给高检院承办后,曹建明检察长高度重视。”姜健说,2011年9月27日,高检院派两位同志千里迢迢专程来曲阜,山东省、市检察院的同志,也一同来到曲阜调研,面对面地与我沟通。他们的答复十分恳切:您的建议得到我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已批转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有关办案说情报告的具体制度,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公正、规范执法。

  “答复函上还留了联络电话,为我们进一步沟通提供了方便。”姜健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姜健是连任五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为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她记录了60多本调研日记,累计提出议案建议1080件,其中涉及公检法方面的议案建议300余件,大多数被采纳。她认为,作为人大代表,有责任、有义务把群众的声音反映出来,反馈到立法中。

  对代表联络工作,姜健的感触很深。她说,检察机关对代表联络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的联系。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走访、收发信函、邀请视察等多种方式与代表联络沟通,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了解民情,体察民意,诚恳接受监督,使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2011年10月,高检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时,邀请我参加,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姜健告诉记者,“这让我感到检察院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人民群众亲身感受检察、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重要平台,作为人民选出来的代表,我对检察工作非常满意。”

  姜健还表示,高检院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行人民当家做主,参加管理国家权力的最好组织形式。

  当了解到自2012年2月起,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时,姜健十分高兴。“2012年,我会更加关注检察工作,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人员全面发展。”姜健言词恳切,对检察工作寄予厚望。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

“与你沟通后,好多问题我都明白了”

  “罗范椒芬代表您好,我这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人大代表联络处,得知您对我院办理的3698号建议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专门致电给您,就是想跟您具体了解您对建议的答复有哪些意见和建议,这样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您看可以吗?”

  “关于这个建议,我收到两家的答复,一个是你们,一个是监察部,我有两点不同的意见:第一,同样一份建议,两家的答复却归为不同的类;第二,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具体案例,没有答复我……”

  这是记者日前在高检院办公厅代表联络处,了解到的工作人员与罗范椒芬代表的一段电话记录。

  联络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提交了“关于保护举报人制度建设的建议”,两会结束后,该建议被分别交给高检院、监察部等单位办理。

  “高检院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在答复函中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举报人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建立的制度机制,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答复函交给代表后不久,联络处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的函件,函件中表示,罗范椒芬代表对高检院的答复提出了不同意见,要求高检院反馈处理意见。

  “高检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我们马上给代表打电话,联系沟通,询问有关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说,在了解了代表的意见后,详细向她汇报了有关情况。比如,针对代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因为建议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内容比较复杂,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交由不同部门分别办理。分别办理,就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就代表所提建议的不同内容,由不同的部门对涉及到本部门工作内容分别予以答复。监察部答复的问题可能是一定时期内难以解决的,所以归为一类;高检院答复的问题是已经解决、能够及时解决的,所以归于另一类。分办部门答复的内容不同,角度不同,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所以出现不同的归类。

  对于代表提出的第二个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也作了详细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答复代表建议不宜涉及具体案件,建议代表可以采用转办的方式来办理。

  “你的回答非常详细,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与你沟通后,好多问题我都明白了。”罗范椒芬代表对这名工作人员说。她同时提出建议,“希望全国人大清理一下历年来的建议并在网上予以公布,这样每年我们人大代表提建议的时候,就不会出现重复多次提、多年提相同建议的情况了。”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定转告全国人大,并告诉罗范椒芬代表,除了专线电话,高检院还有专门的全国人大代表联系专网,对检察机关如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沟通,诚邀代表方便的时候来高检院座谈,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罗范椒芬代表愉快地表示,如果时间允许,一定接受邀请。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

“我对检察机关的电话沟通印象较深”

  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向媒体表示,2012年,除了继续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外,各地要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今年上半年要实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他城市也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明年争取实现全市、全省联网。

  这条信息引起的关注。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他提出了“关于从住房信息系统中寻找腐败线索的提案”。对提案的办理,承办机关是如何答复的?

  俞金尧告诉记者,答复函2011年5月就寄给他了。他在提案中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主动、积极地介入住房普查和全国性住房信息网的建设过程中去,在住房信息网上及时检索,寻找腐败线索。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都主动与他进行了电话沟通,作为主要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还作了书面答复。

  “我对检察机关的电话沟通印象较深。”俞金尧说,那天打来电话的是位女同志。她先感谢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和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开展的情况,表示关于住房信息网络的建设问题,检察机关一直在关注,提案对于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做好腐败线索收集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检察机关将认真研究,不断提高发现和打击腐败行为的能力。

  俞金尧笑着说:“我写提案的时候,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还没有实现联网,提得比较超前。如果说对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有所启发,有种思路上的提示的话,就达到目的了。”

  记者了解,对俞委员提案的办理,高检院属于协办单位。按照常规,协办单位给主要承办部门提供一份答复意见就可以了。为什么要主动与委员沟通?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高检院特别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始终强调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应该主动把相关的工作情况跟代表委员作个交代。

  俞金尧告诉记者,还有一个细节让他印象深刻。2011年10月10日,高检院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当年检察工作情况和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情况,听取大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那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他表示,代表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作为北京地区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俞金尧表示深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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