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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进收缴私存散存枪爆物品行动

时间:2012-05-10 10:07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为深入贯彻公检法3部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所管理局9日联合召开全国收缴社会面私存散存枪爆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对进一步深化全国收缴社会面私存散存枪爆物品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收缴行动开展3个月以来,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自《通告》发布以来,收缴战果占缉枪治爆行动收缴总数的83%,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1%和12.8%。全国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通告》政策;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庄、山区、林区、牧区,面对面进行宣传发动,督促群众主动上缴枪爆物品,争取宽大处理;公布举报奖励标准、举报电话,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查缉非法枪爆物品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会议要求,从现在起至5月31日,要全力冲刺,突出组织开展4项活动。一是统一组织召开政策兑现大会,进一步推动坦白检举;二是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群众主动上缴;三是开展举报奖励兑现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收缴行动的积极性;四是开展重点摸排收缴活动,强化面对面教育发动,全面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收缴。同时,要全力抓好收缴行动的纵深推进工作,始终抓好宣传发动、摸排收缴、查缉管控、督察考核、集中销毁枪爆物品活动等工作,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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