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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通过拍卖等五种方式处理查获走私货物

时间:2012-05-11 10:3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很多人都收到过“低价销售海关罚没走私汽车、电脑”的手机短信,有些人还因此上当受骗,那么除了海关的公开拍卖会,走私物品到底会不会以超低价格被悄悄销售?消费者会不会通过特殊渠道买到走私物品?

  宁波海关10日举行了罚没及超期滞港物资拍卖会,拍卖物品包括约18280瓶葡萄酒、iphone4、iphone4S等罚没物资以及铜矿、汽车配件等超期、放弃货物。宁波海关有关人士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海关查获和其他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和物品统一交由海关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公开拍卖、定向转卖、移交主管部门处理、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等公益机构以及销毁处理。

  该负责人强调,海关有权拍卖罚没货物、超期货物和放弃货物等三大类货物,海关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类海关罚没物资进行变卖处置,以保证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

  据介绍,凡是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规定的买卖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能参加海关拍卖会。宁波海关提醒消费者,那些所谓的海关走私、罚没货物的“低价销售”“内部渠道”“悄悄处理”都是子虚乌有的,消费者切勿一时贪小,误中圈套。

  据宁波海关财务处相关人员介绍,拍卖所得的款项中,罚没物资变价款中的先行变卖款项一般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作为罚没收入上缴国库或退还当事人,其他罚没物资变价款则直接上缴国库。超期、放弃货物变价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上缴国库。

  海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如走私成品油、走私香烟等,海关通过定向转卖处置;对于查获的文物、毒品、濒危动植物以及枪支弹药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于查获的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送检不合格或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销毁处理的其他货物、物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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