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辽宁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现场会上获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辽宁省法院司法警察开展“消除四小问题”活动指导意见》,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中开展“抓四小”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抓四小”活动要求:学小理解决小难题。强化理论基础、规章制度学习,规范值庭押解、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司法警务保障工作,解决司法警务难题;抓小处平息小信访。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协助维护涉诉信访秩序工作制度,从一杯水、一句问候、一个微笑等小处做起,依法、及时、有效疏导上访群众;补小洞消除小隐患。进一步强化执法质量考核,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个案点评日常司法警务活动,逐项对照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及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做小事调解小矛盾。围绕“调解年”活动,确立司法警务保障和服务调解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关心当事人的冷暖和请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