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实践基地。上海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共建实践基地适应了司法工作的发展需要,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追求。
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工作原则,要求充分整合、利用法院和大学各自在少年司法实务和心理学专业方面的人才优势、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通过少年司法与心理辅导的有效对接,相互借鉴、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力求在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方面取得实效,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上海法院从去年开始探索实践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上海高院在全市法院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中选聘50人作为心理辅导员,协助少年法庭共同开展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随后,全市三级法院从事少年法庭工作的法官又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为期一年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此次法院与大学共建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实践基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不断规范、深化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