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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上海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时间:2013-01-14 10: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今天从上海高院获悉,上海法院正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重点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成功做法。

        据悉,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辩护制度,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这些内容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促进刑事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保障司法公正,免费为由于各种原因未委托辩护人,但又需要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一项制度。记者了解到,依据这一制度,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密切合作,先行先试,三年来积极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坚持贯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着力调研论证,循序渐进,逐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积极谋求多部门联合行动,解决人、财、物等具体问题,如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对被告人和其他刑事诉讼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意见》,为该项工作推进提供扎实的组织和制度保证;健全指定辩护的征询机制,构建与援助机构的信息交换机制,完善庭前交流和开庭审理机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监督反馈参加法律援助律师的履责情况,促进法律援助质量提升。

        据介绍,截止目前,上海浦东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实现了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并为部分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和重大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指定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2011年-2012年10月,上海浦东的平均指定辩护率为14.6%,较推进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开展以前的1.75%,增长了8倍。在指定辩护案件中,律师辩护意见的全部采纳率为93.10%。法援律师的积极介入,使得一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依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减轻处罚,也使得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更具科学化和规范化。

        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海各级法院要以新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刑事法律援助的各项具体工作。一方面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对此项工作的推进给予有力的组织保障。此外,法院要主动加强和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等的沟通交流,建章立制,理顺关系,探索促进广大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积极性的工作机制,以使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推进权利保障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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