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司法局联合推广新区成功做法
今年1月1日起,新《刑事诉讼法》开始正式实施。日前,上海高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重点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成功做法。据介绍,新《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辩护制度,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这些内容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促进刑事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保障司法公正,免费为由于各种原因未委托辩护人,但又需要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一项制度。商报记者了解到,依据这一制度,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密切合作,先行先试,3年来积极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浦东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实现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并为部分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和重大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指定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2011年-2012年10月,浦东的平均指定辩护率为14.6%,较推进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开展以前的1.75%,增长了8倍。在指定辩护案件中,律师辩护意见的全部采纳率为93.10%。法援律师的积极介入,使得一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依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减轻处罚,也使得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更具科学化和规范化。
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强调,上海各级法院要以新刑诉法的实施为契机,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刑事法律援助的各项具体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刑事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充分考虑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合理配置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