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渔讯期,江苏沿海各渔村面临船员劳动力紧张局面,船主以提前预付工资的方式吸引船员,但部分船员收到款项之后却拒绝履行合同,由此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与拖欠工资等典型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相比,上海海事法院分析认为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三个难点:一是送达障碍等诉讼程序问题凸显,由于船员个人情况复杂,法律意识淡薄,部分船员的故意回避诉讼行为影响案件审理进程;二是船方主张损失较难认定,除已预付给船员的工资外,船方主张的因船员违约错过捕鱼时机所造成的间接损失较难认定;三是强制执行存在障碍,船员长期工作和生活在海上,流动性较强,难以查控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法庭采取三项措施通过诉前介入,积极参与多起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第一,加强与当地组织联系,第一时间掌握此类纠纷的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第二,及早参与矛盾调停工作,深入渔村进行现场办公、上门调解,对违约船员进行法律教育;第三,会同村调解委员会、船员工会等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高船主,船员法律意识,提供相应司法援助,努力从源头上遏制纠纷上升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