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一26岁小伙,骑着电动车,载着“伪基站”,穿梭于温州一些县市街头,群发广告短信18万余条,近日被苍南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卢涛涛将“伪基站”设备改装后安装在其电动车上,多次在瓯南大桥两端(连接苍南县龙港镇和平阳县鳌江镇)、苍南县龙港镇百有街、龙港大道西三街路口和平阳县水头镇等地,利用“伪基站”设备,在一定范围内屏蔽移动信号,强制发送广告信息给区域范围内的手机用户。经鉴定,卢涛涛持有“伪基站”设备共发送信息18.6442万条。
法院认为,卢涛涛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