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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iphone6色诱行窃 90后女孩获刑6个月

时间:2014-11-20 10:3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大学刚毕业的90后女孩青青(化名)因缺钱买iphone6,竟以色诱男子为手段行窃。近日,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青青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10月17日,大学毕业不久的青青想赶上“时髦”换部iphone6手机,但是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无法购买。于是青青便伙同其好友黄某开(另案处理),决定以色诱方式行窃。隔日8时许,青青在周宁县狮城镇某交叉路口,以提供性服务为由将被害人何某骗至黄某开预先在某宾馆开好的房间内。尔后,青青以按摩为由骗何某脱去衣服和长裤并通知在外等候的黄某开,由黄某开潜入该房间,将被害人何某长裤内的人民币2000元盗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青青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人民币2000元,数额较大,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已退清全部赃款,对被告人可予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青青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青青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000元,返还被害人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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