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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帮介绍对象高消费 弥补损失抢夺获徒刑

时间:2015-02-25 11:0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微信异性聊天,发现对方非美女,倒像富家女。想骗钱财便提出帮助对方姐妹介绍一个好对象。相约见面,请客吃饭全买单,便宜没占倒吃亏,为弥补损失便抢财。2015年2月1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为弥补损失而抢夺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杨某是一个好吃懒做且油嘴滑舌的年轻人,平时喜欢上微信,专找异性女孩聊天。2014年十一期间,其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被害人赵某,起初以为对方是美女,便主动视频聊天,结果大所失望,感觉就是一个有钱的丑女。对此,其便想骗点吃喝及钱财,于是提出自己有一个小帅哥,可以介绍给对方小姐妹。同年11月18日晚,被告人杨某带着一个小兄弟纪某,被害人赵某带着一个小姐妹孙某,四个人见了面,并一同到大庆高新区一家高档饭店就餐,饭后又到附近一歌厅唱歌。因碍于情面且无人付账,最终被告人杨某全买了单,共花1100元。买单后自己非常不高兴,为补偿自己损失,便于晚上九时跟随被害人赵某,趁其回家走路不备,将其脖子上佩戴的龙凤相扣图案的黄金吊坠抢走,价值人民币1777元。

  被抢后,被害人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案发后,被抢物品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根据其犯罪数额,其犯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鉴于其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返还给被害从,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据量刑规范化标准,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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