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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首日沪上第一案

时间:2016-03-10 17:1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国内首部《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实施。因长期被妻子家暴,市民马先生(化名)同日递交离婚诉状,这也是新法后沪上首例立案的涉家庭暴力民事诉讼案件。

       
       同一天,在上海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上,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上海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报告》。
       
       报告披露,2015年上海家庭暴力投诉个案显示,实施家暴绝大多数的案例都是男性针对女性,占案件总数的89%。施暴者占比最高的是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
       
       3月1日9点,马先生走进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立案法官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离婚,理由是妻子经常暴力虐待他。这也是《反家暴法》实施后,沪上首例立案的涉家庭暴力民事诉讼案件。
       
       马先生与沈女士(化名)经人介绍,于201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目前都住在浦东。马先生在诉状中称,双方在共同生活后性格不合,沈女士经常歧视自己,并进行暴力虐待,致使自己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严重伤害,人格受到侮辱,胳膊被打脱位、关节挫伤,被迫到医院检查治疗。
       
       马先生还称,沈女士还对自己在经济、行为上进行控制,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社会活动。鉴于此,马先生认为双方已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因此起诉到浦东法院,要求与沈女士离婚。离婚后,孩子由自己抚养,沈女士出抚养教育费,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并由沈女士返还从自己这索取的房产。
       
       最高法院、上海高院对此高度重视,就立案、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马先生起诉后,浦东法院立案一庭根据相关规定,经绿色通道优先接待,按立案登记制要求即予立案,并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金桥法庭及时审理。

    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公安系统最新家暴报案数,2012年为6494件,2013年为5426件,2014年为4971件,显示本市家庭暴力发生总量呈逐年微降。

       另外,从市妇联维权窗口接受家庭暴力投诉咨询数看,2013年-2015年,分别为282起、243起和440起,分别占当年婚姻家庭类咨询投诉比例的5.75%、6.44%和9.18%,该数据显示上海家庭暴力的发生状况处于基本平稳,略有上升的态势。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上海市妇儿工委)分析,数据呈现了不同趋势是因为家暴受害人直接到公安系统报案,往往是处于暴力发生的危急状况之下,110成家暴受害者的首选;而到市妇联维权窗口及12338妇女维权热线投诉或咨询的,一般属于暴力发生以后,当事者在解决矛盾请求调解或咨询离婚时的选择。

       上海市妇儿工委分析2015年家庭暴力投诉个案后发现,婚龄在3-5年的夫妻间暴力发生频率颇高;家暴受害者的年龄绝大多在26岁到45岁之间,占31.35%。年龄在60岁以上的也占11%。

       3月1日,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妇联、闵行区吴泾镇、上海翼心社工服务社等单位,就如何实施司法干预、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建立警社合作的反家暴联盟等当前公众关心的话题进行了交流。多部门还讨论了将由市妇儿工委办牵头协调出台《上海市实施反家暴法职责分工(试行)》,进一步细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民政、宣传、卫生计生、司法行政、统计、教育等部门的职责,并要求9个主要相关部门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新法实施细则与配套规定有望在今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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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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