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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的争论 车主起诉长沙交通执法局钓鱼执法

时间:2014-08-26 10:4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三个多月前,车主田先生将车停在韶山南路天桥路段,一名年轻女子打开车门上车。

  现场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认定其非法营运,当场扣车。但田先生不服气,称是乘客强行上车,并将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该局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

  8月20日,此案在芙蓉区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市交通执法局对田先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当庭驳回田先生的诉讼请求。

  争论焦点一 女子怎么上的车?

  车主称女子自己上车,执法人员称双方先协议

  “5月14日上午,我驾车上班途中,停在韶山南路威泰加油站入口处,准备加油。”田先生说,自己想起有未接电话,便在车里翻看手机。一位女子误以为是出租车,问他去浏城桥不,“我从头到尾都没搭理她”,但女子自己拉开车门上车。

  田先生称,自己还没来得及让她下车,接着就上来一个人,说他涉嫌非法营运,要求配合调查。“市交通执法局涉嫌钓鱼执法,处罚证据不足,事实不成立。”庭审中,田先生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市交通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交通执法局则辩称,当天上午,韶山南路天桥路段有一名女子在等候的士,田先生驾驶一辆本田锋范牌轿车,将车停靠在该名女子身前,双方达成协议后,该女子打开车门上车。执法人员并没有陷阱执法,执法人员站在女乘客身后,紧跟着上车,这是他们正常执法工作程序。

  争论焦点二 有没有谈价钱?

  原告律师认为执法人员问话有诱导性

  市交通执法局称,通过询问该女子,查明该上车女子搭乘田先生所驾车辆去芙蓉区浏城桥。田某不能向执法人员提供《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执法人员便采取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对田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代理律师称,田先生住在上海城,工作的地方在侯家塘,“从事小学生托管工作”。“他有正当职业,上班往返必须经过威泰加油站,事发当天正赶着去上班,怎么可能有时间做非法营运?”他还表示,执法人员问女子,“他有没有说不收你的钱”,这句问话具有诱导性。“没有说不收钱,就是要收钱。这是执法人员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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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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