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理论天地 >

成都一男子7天盗窃5辆自行车获刑七个月

时间:2015-02-16 11:22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成都一男子7天内在三个工厂、小区的车棚内,采取用断线钳剪断车锁的方式,偷走5辆自行车并销赃。日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这一起盗窃案宣判,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12月15日-12月21日期间,陈某因为手头缺钱,窜至青白江某工厂、小区停放非机动车的车棚内,趁无人注意之机,用随身携带的断线钳将车锁剪断后盗走自行车,随后销赃。陈某用这种方法屡试不爽,连续盗取5辆自行车。为不让人认出来,陈某偷车时还带了帽子、一次性手套等工具。得手后,陈某戴起帽子、手套,若无其事地直接骑着自行车出了工厂(小区)。2014年12月22日,陈某再次到一工厂车棚偷车时被群众发现并挡获。经鉴定,陈某偷盗的5辆自行车总价值为5736元。而据陈某供述,这5辆自行车他一共只卖了630元。案发后,陈某分别赔偿了五名自行车车主。

  法官说法

  本案中,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已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他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综合以上量刑情节,青白江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随着市民防盗意识的提升,一般情况下会将非机动车停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所或单位、小区的车棚内,但非机动车被盗的现象仍不能避免。法官提醒,在停放非机动车,尤其是价值较大的自行车时,一定要停在有人看守、有视频监控的地方,选择材质较好的车锁并注意随手上锁。车棚看守人员也应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