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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进医院盗窃“治病钱” 领刑五个月

时间:2015-02-15 11: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身为聋哑人曾因盗窃被判处罚金,在接受刑事处罚后没有反思悔过,现又去医院趁被害人照顾生病哭闹的孩子之机,偷盗被害人为孩子治病的钱财,也让自己获罪进宫。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15日8时30分许,被告人马某某伙同一名女子到亳州市人民医院北院门诊三楼东边走廊里,趁被害人薛某某给小孩输液不备之机,由该女子掩护,被告人马某某将薛某某放在东走廊椅子上手提袋里的棕色手提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400元。另查明,被告人2009年9月23日曾被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4年9月17日12时45分许,被告人马某某伙同一名女子到亳州市人民医院北院门诊楼三楼输液大厅,趁被害人宋某某及其家人给小孩输液不备之机,由马某某掩护,该女子将宋某某放在大厅椅子上手提袋里的手提包盗走,该手提包内有黄金花生和黄金转运珠各一个。经亳州市谯城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黄金花生价值785元,黄金转运珠价值257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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