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是据以处理事务,了结公司、债务的法定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财产清单、财产作价依据,债权债务清单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等。
根据《》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主张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