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就包括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未适当履行通知、公告等义务的,或未依法债务等,清算组成员对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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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就包括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未适当履行通知、公告等义务的,或未依法债务等,清算组成员对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