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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之妻伙同受贿获刑10年

时间:2015-07-23 14:4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因受贿2400余万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1200余万为其妻叶晓毛帮助收取,昨日上午,被控受贿罪的叶晓毛第三次站在被告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叶晓毛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经审理指控罪名变更为受贿罪

  1956年出生的叶晓毛是湖北人,初中文化,原铁道部行管局机关服务中心退休干部。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1年6月29日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5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此前,叶晓毛被指控为丈夫苏顺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检方在审理中发现事实与指控不符,在今年7月6日的第二次开庭时变更了起诉罪名。

  变更后的指控为,叶晓毛于2004年至2011年间,在明知其丈夫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为山西省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的情况下,仍伙同苏顺虎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余万元。

  法院认定受贿1200余万元 获刑10年

  昨日庭审中,叶晓毛的辩护人做了从轻处罚的申辩。

  二中院审理认为,叶晓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苏顺虎的第二关系人,明知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仍收取他人给予的财物,间接参与苏顺虎的受贿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叶晓毛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犯罪所得已全部被追缴,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认定,叶晓毛从三家企业负责人处收受贿款共计1227.1万元。

  综上,二中院一审判决叶晓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宣判后,叶晓毛的原辩护人表示,是否上诉还要征求当事人意见。

  ■ 现场

  因病无法说话 点头摇头回应法官询问

  昨天上午10点,59岁的叶晓毛被法警带入法庭,她身材瘦削,面容憔悴,走路颤颤巍巍需法警搀扶。与第二次开庭时相比,叶晓毛的精神状态并未有所改善。苏顺虎的辩护人及叶晓毛一位亲属到庭旁听。

  在不到一小时的开庭过程中,叶晓毛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对审判长和辩护人的询问均以摇头或点头回应。辩护人提出,请求法院对叶晓毛的身体进行检查,与前次开庭相比,叶晓毛的身体情况和精神情况均让人担忧。

  “姨和以前相比,变化很大,身体都耗完了。”到庭旁听的叶晓毛亲属说。

  “叶晓毛,你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说话吗?”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叶晓毛身体颤抖着,对审判长点点头。

  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叶晓毛点头表示均属实,对公诉人出具的苏顺虎判决书及自己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证据均表示没有异议。

  昨天上午10点55分,经过短暂休庭,二中院对叶晓毛案进行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叶晓毛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 案情

  拿下叶晓毛 即成功拉拢了苏顺虎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山西省闽光焦化公司总经理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在叶晓毛要求张邦才赔偿所丢失的,由苏顺虎借给张的价值6.7万元的轿车时,叶晓毛收受了明显高于轿车实际价格的60万元。

  叶晓毛曾在侦查阶段供述,她心知是因苏顺虎给张邦才提供了帮助,张是在借赔车的机会给他们送钱。

  同样,2004年2月,苏顺虎接受江西省中创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云富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提供帮助。当周云富为搞好和苏顺虎的关系,提出借款人民币50万元给叶晓毛炒股时,叶晓毛将其工商银行账户提供给周云富用于收取该款,后未予归还。

  此外,2007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北京市铁润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罐箱卸货、返回空罐等铁路运输问题提供帮助。当段莉为感谢苏顺虎的帮助并能得到苏顺虎长期的帮助给予苏顺虎财物时,叶晓毛仍伙同苏顺虎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23.8万元。

  “其实段莉的手段就是先把我拿下,再用我这层关系去说服老苏,后来我们熟悉之后,她就跟我说原来为了疏通关系在全国各地飞来飞去,有了老苏这层关系方便多了,什么事一个电话就能搞定。”叶晓毛供述,段莉跟苏顺虎相识之前,其公司周转不顺利,罐车在车站一放就是好几天,严重影响周转,疏通起来很费劲。在跟苏顺虎熟悉起来后,因为苏顺虎分管的业务与段莉的公司对口,打个招呼就方便很多。

  “她在聊天时说,认识我们之前到处找关系,非常困难,我听着她的话还挺同情她的。也是因为拿她当朋友,我还把她这些事跟老苏说了,也算是帮她说说好话。”叶晓毛供述,其跟老苏说,段莉一个女同志,在外地做生意赚钱不容易,在不违反你原则的情况下,能帮就帮一下。老苏本身不是个爱聊天的人,自己说这些话他就听着,听进去了也不回答。

  ■ 盘点

  铁道部窝案中的女被告人

  随着叶晓毛受审宣判,铁道部窝案中,在京受审的最后一名被告人的相关案件也告一段落。

  新京报记者盘点发现,在铁道部窝案的一系列审判中,涉及多位官员的妻子和情妇。她们多利用其熟识官员的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被以行贿、受贿罪等罪名起诉。

  罗菲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中国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

  一审中罗菲被控掩饰、隐瞒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2014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罗菲有期徒刑5年。后罗菲提起上诉。次年4月,北京高院终审驳回罗菲的上诉,维持原判。

  丁书苗(丁羽心)

  与刘志军密切相关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丁羽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2014年12月16日丁羽心因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罚金人民币25亿元。

  侯军霞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核心人物丁书苗(丁羽心)的女儿,原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侯军霞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钟华

  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情妇。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定钟华伙同闻清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钱款。钟华一审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提起上诉。2015年1月31日,北京市高院审理后亦驳回钟华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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