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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攫取非法利益 临高"黑老大"一审获刑20年

时间:2014-11-25 11:18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11月2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临高县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在临高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王不林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王不林为了垄断海南金华林业公司临高林场的林业工程项目,先后成立四家林业公司,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针对妨碍其承包工程和举报盗伐滥伐林木的林场场长和多名职工实施伤害、威胁、恐吓等犯罪行为。

  此外,被告人王不林还开设KTV娱乐会所,长期容留他人吸毒聚敛暴利,共获利约800万元。该组织为实施犯罪购买了4支火药枪、砍刀和车辆等作案工具,并租赁民房便于成员联系和聚集。

  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多次持枪、持刀、蒙面,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滥伐林木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先后致1人重伤、3人轻伤,严重破坏了临高县临城镇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临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不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涉黑组织成员骨干、被告人钟全朋、林光全、郑加及其余11名被告人均系与该涉黑组织勾结实施犯罪的人员,也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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