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金融保险 >

八旬教授炒白银损失近半 起诉操盘手赔偿损失

时间:2014-11-18 10:36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业务员代客操盘导致亏损而引发的纠纷。

  83岁的王某系北京某高校退休教授,其将中宇金业(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公司)原业务员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王某诉称,其因李某对贵金属的投资推荐而动心,不过在得知需上网操作后,其因为年岁大不宜长期盯盘,打算作罢。但业务员李某称可以全程帮其操盘,因为李某是北京大学光华学院金融专业毕业的分析师,王某相信李某能帮其赚到钱,就答应了。2014年4月,双方签订了《客户协议书》,王某拿出4万元投资白银,并将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李某让其代为操盘。后王某发现亏损近19000元,通过查勘交易记录,其认为系李某操作不当所致,于是开始要求李某赔偿相关损失。后李某于2014年3月交付王某一件黄金工艺品,称价值15000元,算作其因为操盘失误对于王某的补偿。后王某就该黄金工艺品鉴定后,得知工艺品整体价值仅为1000元。王某称,其后来才得知业务员代客户操盘属违规行为,且发现李某已经从中宇公司离职,中宇公司在京办事机构也已经人去楼空。其认为自己本身亦存在过错,故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的一半。

  庭审过程中,李某否认代为操盘的事实,否认给王某黄金工艺品作为补偿的事实,但认可知道王某的账号和密码,对于王某当庭提供的涉及操盘的短信,李某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推荐内容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