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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冲击打砸国家机关被判刑

时间:2011-03-29 13: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 涉案的25人在法庭上受审。储皖中肖建宏摄 ? 大理(云南)9月7日电 记者储皖中 实习生施怀基 通讯员肖建宏 史品丽 去年10月14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发生的25人冲击国家机关事件有了结果。记者今天了解到,宾川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去年10月14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发生的25人冲击国家机关事件有了结果。记者今天了解到,宾川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字应聪等10名被告人5年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杨文江等15名被告人刑期不等有期徒刑后宣告,并判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的经济损失。案件宣判后,被判处实刑的10名被告人表示不服,要上诉,被判处缓刑的15名被告人表示不再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字应聪在其子字学红被伤害致死后,不是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解决,而是以向政府“讨说法”为由,与被告人字永祥等人共谋、策划,分别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致使交通堵塞,多名民警受伤,国家机关部分物品受损;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影响了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失。本案25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字应聪等25名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本应严惩,但考虑到案件引发的原因和各被告人主观恶性相对于其他直接对抗政府、直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件相对较小等情节,时总体上考虑对各被告人从宽处罚。

  案件回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14日晚,被告人字应聪、字永祥、杨建春以字应聪之子字学红被刘亚东(另案处理)故意伤害致死为由,邀约新川村村民围堵宾川县移民指挥部,要求交出出警的民警和杀人凶手。

  次日,宾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前往字学红被伤害现场进行勘查时,遭到字应聪及其家属和部分村民的围堵、辱骂,致使现场勘查受阻,办案人员无法离开。12时许,字应聪、字永祥等人商议、邀约其他新川村村民一起到县政府讨说法。随后,300余名新川村村民乘坐字应聪等组织的交通工具前往宾川县人民政府,致使交通中断一个多小时,造成多家商铺停业,部分群众心理恐慌。

  同时,茶正贵、施家顺等数十人积极参与阻拦疏导交通的执勤交警的车辆,持矿泉水瓶、木棒等物追打执勤交警,并持铁凳砸打岗亭,致使执勤交警和协警人员10余人受伤。

  15时许,村民在字应聪等人的带领下,来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讨公道”,并辱骂前来做劝说工作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16时30分许,茶正贵等数十名新川村村民用钢管、木棒、石头、砖块等物殴打执勤民警,打砸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玻璃门、公示牌、门窗和用于监控的摄像头等办公物品,打、砸、抢站在县政府门口执勤民警手中的盾牌,致使宾川县人民政府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执勤民警和协警人员20余人被打伤,部分警用装备被损毁。

  后经鉴定,宾川县人民政府被损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9654元,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被损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为7394元。执勤民警刘明受轻伤,任桂、张仕光等32名公安民警受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白原川、茶如华、施家顺、李扬鑫、杨新海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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