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动态 >

ATM机拾得银行卡取现 贪心小伙信用卡诈骗获刑

时间:2014-09-09 10:55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ATMA机上意外发现别人遗忘的银行卡,在贪心的驱使下,查某从该银行卡上取走现金10000元,近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以信用卡诈骗案件判处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5月20日20时许,查某在太仓市上海路工商银行太仓市支行营业部自动柜员机上,从被害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里的工商银行卡中,分二次冒领人民币10000元,占为己有。公安机关通过银行协助,调取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查某。

  太仓法院经审理认为,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系初犯,此次犯罪系临时起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退出了赃款,对此,予以从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利用别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现,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可是生活中仍然有很大人都不知道这个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仅仅以为是“天下掉馅饼”的事情。广大市民ATM机取现后,切莫忘记取出银行卡,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