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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友K歌又容友K粉 男子获刑十月并罚金

时间:2015-01-23 11:23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广西宁明县明江镇青年零大伟邀好友到娱乐会所唱歌,因发现朋友k粉不制止而获刑。近日,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零大伟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11月19日23时许,被告人零大伟在宁明县城中镇皇家娱乐会所开303号包厢供朋友黄夏莉、刘明、海强、孙勇等9人娱乐。24时许,零大伟发现多人在包厢内吸食k粉,但未加以制止。20日凌晨一时许,城中派出所民警在303号包厢内查获零大伟等人,当场缴获两包氯胺酮可疑物及一批吸食工具。经尿液氯胺酮检测,黄夏莉等人9人的尿液均呈阳性。经检验,认定从查获的两包氯胺酮可疑物中均检出氯胺酮。

  上述事实,被告人零大伟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且有黄夏莉等人证言、毒品检验报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该院认为,被告人零大伟违反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零大伟归案后坦白认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该院根据被告人零大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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