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刑法动态 >

贩毒逾五公斤 一毒贩在蕲春被执行死刑

时间:2015-02-10 10:20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伍双文伙同汪某某购买大量毒品并贩卖。2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蕲春对这起贩卖毒品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伍双文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底至2011年1月,被告人伍双文系湖南省祁阳县人,其伙同汪某某(已判刑)从他人处购得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麻果”后,在湖南省永州市、长沙市贩卖,毒品共计7.2万颗,重约5760克。法院依法对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毒品是危害社会的“毒瘤”,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涉毒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毒品的严重危害,让广大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分隔线----------------------------
柴小平律师

手机:13916263638
MSN:falvzixun@sina.com
Emai:chaixp2002@163.com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MSN:falvzixun@sina.com E_mail:chaixp2002@163.com 联系信息:(021)64450110 64450069 64450026 柴小平律师:13916263638 (021)64450009

Copyright @ 2009-2013 www.shlaw01.com 柴小平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上海申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76号轻工大厦501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技术支持:律易通 网站备案编号:沪ICP备16044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