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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欠薪最高判7年

时间:2011-03-29 13:09来源:柴小平法律服务网点击:
  最新刑法修正案草案(八)中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是犯罪行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

    最新修正案草案(八)中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是行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

  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的,为犯罪。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均对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行为,规定了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的措施。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三审稿对此规定做了调整,增加了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审稿原文:

  “已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进一步明确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界限,并处理好危险驾驶犯罪与交通肇事罪等犯罪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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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法律快车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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